根据青海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 2024 年农业防灾减灾(第一批)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青财农字〔2024〕521号),下达财政资金9万元,全部为农业防灾减灾资金,主要用于病虫害调查监测和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,现根据我县实际,特编制如下方案,公示如下:
一、编制依据
(一)青海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(第一批)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青财农字〔2024〕521号)。
二、项目建设主要内容
(一)病虫害调查监测
项目总投资3万元,用于病虫害调查监测15万亩,主要对已修建的5个病虫害监测点(详见附表1),每个监测点补助监测费及维护运行费0.5万元,共2.5万元;购买1250只捕鼠夹0.5万元,共计3万元。
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名单
编号 |
地点 |
联系人姓名 |
备注 |
1 |
西滩乡纳隆村 |
窦光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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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东川镇塔隆塔村 |
张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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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北山乡沙沟梁村 |
张玉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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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青石嘴镇上吊沟村 |
马志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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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阴田乡大沟脑村 |
马明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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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
项目总投资6万元,用于专业化统防统治1.2万亩以上,主要采购杀虫剂呋虫.哒螨灵96公斤以上(喷施1.2万亩次以上,每亩5元)。
三、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
项目总投资9万元,全部为农业防灾减灾资金。
四、项目建设方式
以询价的方式的进行。
五、项目运行与管理
(一)项目组织管理
为加强项目管理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,保证按期、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,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进行项目实施、监督检查,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
(二)项目资金管理
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建设要求,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,资金进行报账制,专账管理,专款专用,专人负责。
注: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—29日,共7天。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,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,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反映。
联系地址:门源县浩门镇花园东街1号
联系电话:0970-******